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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手球协会”等五个社团注销的批复

作者:邾强 编辑:邾强 预审:黄彦锴 时间:2008-04-22点击数:

体育学院团委:

报告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将你院主管的“手球协会”、“田径协会”、“网球协会”、“健美协会”、“轮滑协会”等五个社团予以注销。

希望你们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清理社团财务,归档社团资料,认真做好社团注销后原社团会员的疏导等相关工作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