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团委:
报告悉。经研究决定,同意将“足球协会”、“篮球协会”、“排球协会”、“乒乓球协会”、“羽毛球协会”等五个社团合并为“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球类协会”,同意将“体育舞蹈协会”、“健美操协会”、“健身美体瑜伽协会”、“武术协会”、“跆拳道协会” 等五个社团合并为“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武术与体育舞蹈协会”,新成立的两个社团属体育健身类,仍由体育学院主管。
希望你们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指导合并后的社团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同时做好社团合并后的社团干部选拔,规范管理社团工作。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