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现将《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并就具体贯彻实施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团委每年上半年根据团省委下达的团员发展指标,按适当比例下达各学院发展团员计划,统筹团员发展工作。各学院团委、团支部负责发展团员的具体工作。各学院团委填写发展团员登记表,集中到校团委组织部申领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发展团员工作一般在当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发展团员实行“一人一码”政策,编号由团省委统一分配,《入团志愿书》由团省委统一印制派发。校团委自2017年起不再为全体新生团员统一换发团员证,不再为所有团员重新编码。新生团员入校学习后,原团员证、原团员编码依然有效。团员证遗失的,学院团委要认真核实团员身份,统一填写团员证遗失补办登记表(团员证编码请在原单位查询),集中到校团委申领补办团员证。
三、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各学院团委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工作,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附件:1.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2.发展团员工作时间进度表
3.发展团员登记表
4.团员证遗失补办登记表(略)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
年2月24日
附件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pdf
附件2.发展团员工作时间进度表.doc
附件3.发展团员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