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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暨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弋锐 时间:2023-12-28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提升团支部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修订)》,决定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暨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总)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总)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三、工作流程

2023年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一并开展,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附件1),规范做好完成以下任务。

1.开展团支部对标自评。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附件2),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1月15日(周一)前,填写团支部安徽师范大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附件3)和“对标定级”评议表(附件4),报所在院级团组织。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总)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2023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

2.院级团组织复核认定。1月17日(周)前,院级团组织结合组织团支部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建议。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

院级团组织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复核认定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总)支部数量,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应评总数的20%,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各院级团组织妥善保存“对标定级”材料,将复核评议等次填写入团支部评议情况一览表(附件5),1月18日(周四)前将纸质盖章扫描件报校团委。

3.学校抽查评估。学校以推动开展团员和有关重点工作为契机,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检不少于20个基层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重点关注五星级团(总)支部发挥作用、示范引领情况,注重剖析三星级以下(总)支部规范化建设差距较大的原因。如有弄虚作假、瞒报错报漏报等情况的,一律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总)支部,2024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校级优秀团支部),原则上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省级以上团内集体表彰。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连续2年未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三星级以下团支部的情况,并建议党组织对相应团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四、评定等级

参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2),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为:

五星级团(总)支部

≥90分

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总)支部

80-89分

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星级团(总)支部

70-79分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后进团(总)支部

60-69分

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软弱涣散团(总)支部

60分以下

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是提升我校团的组织力的重要方式,是年度团内评优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2.精心谋划,统筹把控。要统筹学生期末考试与本项工作开展的时间节奏,不干扰教学重点工作,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要认真总结经验,凝练好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及时推介交流,并探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


联系人:黄彦锴 徐弋锐

电 话:5010206

邮 箱:ahsdtwzzb@163.com


附件:

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3.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

4.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

5.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等次一览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27日

  • 附件【附件1-5.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