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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黄彦锴 时间:2024-03-20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引导广大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理想信念,踔厉奋发、挺膺担当,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宣传和表彰2023年度以来,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支部,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所列的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严格监督,选树一批优秀的基层工作典型,并在4月下旬前基本完成全部工作。

二、工作流程

1.校级限额下达

校团委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下达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限额(见附件1)。其中教职工优秀团干,各单位至多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在限额内参评,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选。

2.学院传达动员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安徽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的条件标准、学校分配名额和各团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制定工作标准和工作计划,做好传达动员。有条件的学院可参照校级评选标准,评选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传达动员时要强调以下几点:(1)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要求团支部成立满1年,完成标准化建设,并在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评议等次为4星级以上;(2)优秀团员团干应在2023年度团员民主评议中获“优秀”等次;(3)标准化建设落实不力、主题团日活动组织不力的的团支部,不得参加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支部委员会委员不得参加2023年度优秀团干评选;(4)受到违纪处分的一律不得参评优秀团员、团干。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要根据遴选标准和团员民主评议情况,按照限额推荐上报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名单,填写相关登记表(附件2、3),并根据登记表注明的提示要求提供支撑材料。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单位,还要提交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附件4)。

4.学院初审上报

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学校标准进行审查,并对登记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于4月17日(周三)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电子件和纸质盖章件(附件5),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登记表(附件2、3)的电子件和纸质盖章件,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台账的电子件报校团委(其中登记表和台账电子件材料按推荐名单所列顺序,编入1个文档里,格式为.doc)。各学院所交材料电子件统一打包,命名为“学院-2023年度团内评优”,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纸质盖章件统一送到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

5.学校审核表彰

校团委对各单位上报的团内评优评先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校团委将发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评选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并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规范有序开展评选工作。

2.加强教育。评议评优期间,各团支部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和评议评优,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年度计划,发掘、宣传先进青年和先进事迹。有条件的学院可选树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团员团干。

3.严肃纪律。要根据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格审查,选树工作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宁缺毋滥。对于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一旦核实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黄彦锴、蔡心蕊

电 话:5910200 15256949861

邮 箱:ahsdtwzzb@163.com

办公地点: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5室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度团内评优限额

2.安徽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3.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团员(团干部)登记表

4.安徽师范大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台账

5.安徽师范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样式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

  • 附件【附件1-5.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