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建设,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体对象
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
二、换届内容
(一)学生社团骨干遴选
1.学生社团负责人:候选人须政治立场鲜明、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突出。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序须在测评单位前50%以内。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主要负责人的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遴选产生,名单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后报校团委备案。
3.学生社团除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外,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学生社团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换届程序参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及规模
1.学生社团规范内部运行,根据社团宗旨和工作需要设置工作部门。设立分会的,分会可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
2.成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社团工作人员(包括学生社团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人数不超过30人;成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工作人员人数不超过成员总数的30%,且最多不超过70人;设有分会或成员规模较大的,工作人员人数最多不超过100人。
三、换届时间
2024年9月
四、换届要求
及时填写提交换届材料。完成换届工作后及时留存、填写学生社团换届材料,于9月20日前将盖章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zzxhyb@163.com(参见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应充分认识到学生社团换届是规范管理学生社团、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严格要求
学生社团应在业务指导单位指导下开,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规范开展社团换届工作。
联系人:王 颖 13635639017 吴俊豪 18112980201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