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校团委《关于转发<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师青〔2017〕6号)有关要求,现就上缴2018年7月至12月团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2018年9月团员数量和结构,按照有关要求,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2018年7月至12月应上缴团费金额进行了测算(见附件)。各学院实际上缴团费金额应以测算金额为基准,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5%,否则须出具情况说明(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学院团委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在收缴各支部上交的团费时使用团省委统一印制的团费收据,收据内容须填写详实,并在团费专用账本上进行记录。
3.请各学院团委在2018年12月13日(周四)前,派专人将团费通过现场支付宝转账方式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领取校团委出具的团费收据。
联系人:程 尧、陈 骁 联系电话:5910206
地址: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3室,校团委组织部
附件:2018年7月至12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
2018年7月至12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
院级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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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上缴团费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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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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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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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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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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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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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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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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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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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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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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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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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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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社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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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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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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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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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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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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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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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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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传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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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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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统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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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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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信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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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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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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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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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材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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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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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旅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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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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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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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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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工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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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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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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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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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除皖江学院团委外,其他各单位应全额上交团费,校团委年底将按60%比例划拨回各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