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及《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的实际,现就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暨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代表推选及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委员会)、第六届研究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其分配
学代会代表334名,研代会代表86名。
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学院推荐的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中推荐,名额各39人。
根据有关要求,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将成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各学院需从学院推荐的不是校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学代会代表中推荐不超过正式代表人数的50%的代表作为常任代表参加新一届校学生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一般应为一、二年级学生)。
代表名额划分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结构划分见附件1、附件2。
二、人选资格条件
(一)代表候选人人选资格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资格条件
1.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2.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3.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人选产生办法
本次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在本单位各基层团支部酝酿推荐,通过院级学代会(研代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应覆盖各年级、各专业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代表的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选举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由各选举单位从正式代表中推荐,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代表团按选举工作进程安排(附件3)报送相关材料(附件4-10)纸质版至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22办公室、电子版至工作邮箱,经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联 系 人:黄彦锴 郝海群
联系方式:0553-5910200 13195447328
工作邮箱:ahnuxsh@126.com
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七次学代会
第六次研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