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学生骨干,充分发挥学生群众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本科生选拔校学生委员会、社团联合委员会、青年通讯社、大学生艺术团主要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平竞争、全面考察、民主集中、择优选拔
二、岗位设置
(一)校学生委员会(简称“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二)校学生社团联合委员会(简称“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
(三)青年通讯社(简称“青通社”)社长、副社长。
(四)校大学生艺术团(简称“艺术团”)团长、副团长。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执行力强;
(五)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六)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七)任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副主席(副社长、副团长)、主席,学院学生会部长、副主席、主席,各社团副会长、会长等职务一年(含)以上;
(八)原则上为2015级及以上本科生。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10月15日前)
有意向学生请于10月15日17时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选拔-学院名-姓名)报送校团委办公室。
(二)面试考核(10月18日)
面试包括脱稿演讲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时间共计6分钟),脱稿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几点要求
(一)广泛动员。请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学参与报名,进一步充实校学生组织骨干队伍。
(二)择优推荐。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学生应是本单位具有代表性的学生。
(三)认真审核。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参与选拔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学生工作经历和有无违规违纪记录等。
联系人: 张薇薇 电 话:5910205
电子邮箱:ahsdtw@163.com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选拔报名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
安徽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选拔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