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推进从严治团战略工程,提高发展团员工作科学化水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现将我校(含皖江学院,下同)2017年度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 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学籍或人事关系在我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
二、发展规模
上级团组织分配我校2017年发展团员规模为225人,各学院要严格本院当年团员发展计划(见附件1)限额发展。
三、工作程序
各学院团委要按照《发展团员工作时间进度表》(附件2)的时间节点指导有关团支部做好发展团员各项工作。学院团委应作为分团校举办2017年度入团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有条件的学院可联合开设培训班。成绩合格并结业的入团积极分子,要填写团校学员鉴定表(附件3)。
各学院团委在12月8日(周五)前将通过预审的入团积极分子有关信息填入发展团员登记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入团时间”栏可暂不填。入团时间应为申领志愿书后支部召开大会通过入团积极分子入团决议时间),报校团委组织部,申领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并在12月18日(周一)前完成入团审批程序,将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报校团委组织部审查、加盖钢印。皖江学院新团员团员证由皖江学院团委自行印制发放。
本次发展入团的新团员数据要纳入12月底开展的共青团信息统计,新发展团员团费从其在支部大会上被吸纳为团员当月起缴纳。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团校学员鉴定表纳入团籍档案管理。
四、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发展团员是团的建设基础工程。各学院团委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发展团员工作作为本年度团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从根本上提高发展团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强化标准。各学院团委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要本着自愿原则,严格按照团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团员,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限额,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杜绝全员入团、突击发展等现象,保持合适的团青比例。
严格程序。要严格入团程序和工作纪律,入团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考察,新团员的大会表决、审批、宣誓、教育等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要加强制度设计,突出重点环节,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建设一支能够充分体现先进性和发挥模范作用的团员队伍。
联系人:陈 骁
电 话:0553-5910206
邮 箱:ahsdtwzzb@163.com
地 址: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3室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17年团员发展计划表
2.发展团员工作时间进度表
3.团校学员鉴定表
4.发展团员登记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17年团员发展计划表.doc
附件2.发展团员工作时间进度表.doc
附件3.团校学员鉴定表.doc
附件4.发展团员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