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校团委《关于转发<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师青〔2017〕6号)有关要求,现就上缴2017年1月至6月团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2016年底团员数量和结构,按照有关要求,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2017年1月至6月应上缴团费金额进行了测算(见附件)。各学院实际上缴团费金额应以测算金额为基准,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5%,否则须出具情况说明(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学院团委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在收缴各支部上交的团费时使用团省委统一印制的团费收据,收据内容须填写详实,并在团费专用账本上进行记录。
3.请各学院团委在2017年6月9日(周五)前,派专人将团费通过现场支付宝转账方式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领取校团委出具的团费收据。学院团委出具的团费收据第二联(红色)请用回形针夹好,一并上交校团委组织部留存备查。
联系人:陈 骁 联系电话:5910206
地址: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3室,校团委组织部
附件:2017年1月至6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2日
附件:
2017年1月至6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