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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青春华章”诗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03-31 浏览量: 作者:陈骁

  

各学院团委,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团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学校90周年校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高水平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大学生艺术修养、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决定举办校第十一届“青春华章”配乐诗文朗诵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  理想  信念

二、参赛对象

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本次活动分专业组、非专业组两组开展。专业组参与对象为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含空乘与礼仪方向)在校本科生,非专业组参与对象为其他专业在校本科生。

三、作品要求

(一)朗诵时间:5分钟以内。

(二)作品内容:以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表达爱国、爱党、爱校情怀,诠释生命真谛,展现青春风采,讴歌青春使命,要求健康向上、充满活力、催人奋进。

(三)作品体裁:鼓励原创,非原创作品以经典诗歌、经典散文或名著片段为主。

(四)背景音乐等:音乐及相关道具应与诗文内容紧密契合,衬托诗歌意境。

(五)报送材料:大赛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电子各一份)、参赛作品文本(统一用4号宋体,行距25,提交电子版即可),原创作品请提交加盖挂靠单位团委公章的原创作品承诺书(纸质),配乐文件要求为mp3格式,配乐时长与朗诵时间相吻合。

6.参赛形式:人数不少于2人,不超过6人(不含伴奏、合声等人员),每位参赛选手原则上只参加1个节目。

四、时间步骤

(一)院级推荐:除新传学院外其他各单位推荐1-2件作品参加非专业组复赛,并于410日(周一)中午11:00前上报报名表、作品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配乐电子文件。电子版请发至邮箱ahnuxcwyb@163.com

联系人:花津校区:殷武(15555302338

        赭山校区:郭庆 (17754015179)

(二)学校复赛:学校于412(周三)举行非专业组复赛,择优选取10件左右作品进入决赛。专业组复赛由新传学院团委自行组织,推荐不少于3件作品参加校级决赛。

(三)学校决赛:学校将于5月初举办决赛。

五、奖项设置

大赛分设专业组和非专业组金奖、银奖、铜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择优推荐参加安徽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

六、活动认证

本活动学生须通过“第二课堂”素质拓展信息系统报名。对参赛同学,按规定给予素质拓展学分,专业组参赛学生认证纳入B模块(专业技能与职业导航),其他学生认证纳入C模块(身心健康和文体艺术)。以下各项分值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伴奏者认证分值减半(保留1位小数)。具体分值如下:

 

 

 

 

铜奖

银奖

金奖

 

0.1

 

0.2

0.4

0.5

0.6

 

0.5

0.6

0.8

1.0

七、相关要求

本次大赛是落实学校高水平校园文化建设任务要求的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邀请专老师指导和培训参赛同学,提升参赛作品质量和层次,充分发挥优秀校园文化作品的育人功能。

 

附件:第十一届“青春华章”诗文朗诵大赛报名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330

  附件:第十一届“青春华章”诗文朗诵大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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