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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2016-2017学年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通知

时间:2016-09-14 浏览量: 作者:陈骁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学生骨干,充分发挥学生群众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本科生选拔校学生委员会、社团联合委员会、青年通讯社、大学生艺术团主要负责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平竞争、全面考察、民主集中、择优选拔

    二、岗位设置

    (一)校学生委员会(简称“校学生会”)主席

    (二)校学生社团联合委员会(简称“校社团联合会”)主席

    (三)青年通讯社(简称“青通社”)社长

    (四)校大学生艺术团(简称“艺术团”)团长

    三、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有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执行力强;

    (五)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六)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七)现任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门部长(社长)、副主席(副社长、副团长)、主席助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各社团团长等职务一年(含)以上;

    (八)原则上为2014级及以上本科生。

    四、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922)

    有意向学生请于92216时前将《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选拔-学院名-姓名)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二)面试考核(9前)

    面试包括脱稿演讲和回答问题两个部分(时间共计6分钟),脱稿演讲时间不超过3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

    五、几点要求

    (一)广泛动员。请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学参与报名,进一步充实校学生组织骨干队伍。

    (二)择优推荐。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学生应是本单位具有代表性的学生。

    (三)认真审核。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参与选拔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学生工作经历和有无违规违纪记录等。

 

    联系人:陈        话:5910206

    电子邮箱:ahsdtwzzb@163.com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选拔报名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6914

  安徽师范大学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选拔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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