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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3-21 浏览量: 作者:张薇薇

  

各学院:

为有效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帮助他们全面成人成才成功,经研究决定,宣传部、学工部、团委联合开展第十二届“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10名,“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提名奖10名。

二、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积极进取,在理论学习、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自强自立等方面事迹突出,在自身思想素质、专业素质、人文素质、能力素质等培养方面堪为学生典范,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在学习宣传贯彻党路线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等主题教育,美丽校园建设、爱心支教、扶弱助残等学雷锋活动,讲文明、知礼仪等基础文明养成及专业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三、评选程序

()组织申报(4月4前)

符合条件的同学,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和填写《“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申报表》。44日(周一)前,申报者须开设新浪微博,发布个人主要事迹@安徽师范大学团委,并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学院初评(4月11前)

各学院开展评选工作,并于411日(周一)前推荐参选人1-2名,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申报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个人事迹介绍:1500字以内,要求图文并茂、内容简洁、重点突出。

3.网上投票介绍:个人情况及事迹介绍300字以内,生活照2张(JPG格式,大小1024*768像素)。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校团委张海兵处,电子版发送至1363811676@qq.com

()学校评审(4月下旬)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同时开展网络展示投票。正式参评人选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PPT材料,并进行现场事迹汇报。评审汇报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校评审委员会参考网评和事迹材料情况,通过评委打分、学院互评和学生代表评选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校发文对当选的“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为每名“十佳大学生”颁发20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获得者只颁发荣誉证书。

五、几点要求

()高度重视。“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是强化青年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的重要抓手,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选树先进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严格标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认真做好参评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突出特色。各学院要认真遴选典型人物,要遴选在某一个或某几个领域堪为学生榜样,为青年学生喜爱的优秀青年学子,突出典型示范,避免求大求全。

()广泛宣传。各学院要以评选为契机,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让广大同学在参与评选活动过程中受教育、强素质、展风采,全面营造“比学赶超帮”的育人氛围,引导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共圆“中国梦”。

    

 

 附件:“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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