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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井方明 预审:黄彦锴 时间:2015-10-26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团学工作的实际,经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定于20151128日召开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大会筹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投身综合改革,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紧密围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总体目标,解放思想、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力开创我校团学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安徽师范大学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及其产生

本次团代会和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名额各为200名,其中团代会和学代会双重身份代表50名左右;团代会、学代会列席代表各180名左右。代表名额分配根据团员(学生)人数和代表的广泛性,按照有利于团员青年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学生)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

团代会(学代会)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青年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青年意见确定,代表通过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班级大会)的形式进行差额20%选举产生,经团代会(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代表团一般按选举单位组建,正式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应合并组团,拟组建代表团18个左右。

四、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及其产生

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按有关程序报批后,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委员会拟由23名委员组成,常务委员会拟由7名委员组成;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拟由29名委员组成,主席团拟由7名委员组成。

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后,经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校团委委员和学生委员会委员。

五、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和团省委领导下,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会筹备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梁燕任办公室主任,张园园、汪凯、刘长生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和代表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筹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召开团代会、学代会,是我校共青团员和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团学代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要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大力宣传我校团学组织和团员青年工作成绩,强化团员青年的主人翁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广大团员青年要积极行动起来,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为学校发展和青年成长建言献策,凝心聚力,勤奋学习,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迎接我校团代会和学代会的胜利召开,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510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