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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我校学生参加2025年全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06-03 浏览量: 作者:王申振

各学院团委:

为落实《安徽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有关要求,引导我校大学生为就业做好积极准备,帮助大学生积累社会实践经验,按照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人员遴选的工作提示》要求,现就遴选我校学生参加全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1.暑期实习:2025年7-8月(一个月全天实习)。

2.秋季实习:2025年9-12月(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实习类型

政务实习、企业实习

三、实习内容

1.社会观察:了解实习单位的工作运转情况、实习单位的工作状态和作风。

2.业务实践:参与实习单位具体业务工作,参加实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与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等。

3.特色交流:各实习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安排特色工作内容。

四、参加对象

以在校2022、2023级本科生全体研究生为主。要求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五、基本要求

所推荐学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品学兼优,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保密意识。

2.具有较好的理论功底、文字表达能力和网络办公技能。

3.学生本人具有参加本次实习计划的意愿,并能够保证全程、全心参与实习工作。

4.优先推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青马工程学员。

5.在实习单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且交通方便的学生。

6.能够同时参加暑、秋季实习的优先。

7.实习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遴选流程

1.各学院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推荐学生(具体名额见附件1),其中推荐参加政务实习的请于6月16日(周一)12:00前参加企业实习的请于6月13日(周五)12:00前(其中徽商银行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9日12:00前)填写《2025年安徽省全省大学生实习人员报名登记表》《2025年安徽省全省大学生实习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家长知情同意书》(附件2、3、4),电子版和盖章版扫描件打包按照“学院名称+扬帆计划”要求发送至邮箱。

2.校团委将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确定实习学生名单,并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3.团省委学校部、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各实习单位将根据学生申报材料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确定实习学生名单。

七、其他事宜

1.现阶段遴选确认暑期实习学生,8月底将再行确认秋季实习岗位和人员名单。原则上不跨市开展实习工作。

2.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件推荐学生,确保质量,如本岗位同时开展暑期实习和秋季实习优先安排能同时参加的同学

3.要做好对学生的岗前动员,安排专人负责,再实习期间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3.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实习学生午餐由实习单位负责,早晚餐、住宿由实习学生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费用、保险由各学校统一承担;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

4.实习学生要服从实习单位安全、管理、保密等规定,不得擅自结束实习,力争做到“四个一”,即“参与一项部室核心工作、起草一份公文材料、参加一次党团组织活动、分享一次心得体会”,努力锻炼提升自我,充分展现我校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实现高质量实习。

联系人:王申振

联系电话:5910200

电子邮箱:ahsdtwsztzb@163.com

附件:

1.2025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暑期) 岗位信息表

2.2025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报名登记表

3.2025年安徽省大学生实习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

4.家长知情同意书


校团委 

2025年6月3日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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