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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安徽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0-08 浏览量: 作者:刘长生

  

各学院团委:

2015年“安徽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于20159月底已经启动。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预通知》(附后)转发给你们。

请各院团组织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在广大学生中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充分挖掘大学生优秀典型(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国际交流等10个方面),并于1021日前根据要求报送《推荐登记表》(见附件)等材料至校团委。

联系人:张海兵    电话:5910207

邮箱:1363811676@qq.com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108

 

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团市委、团省直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中国梦”主旋律,引领全省广大青年学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研究,团省委决定拟与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残疾人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联合开展2015“安徽省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通过选树一批大学生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大学生奋发成才,积极投身建设美好安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争做一名无愧于时代的大学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主办单位联合成立“安徽省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同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各地各高校团组织负责牵头候选人推选报送工作。

三、评选对象

安徽省所有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在校大学生(含专科生、研究生)。

四、评选标准

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国际交流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以上10个类别中,各评出1名入选“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另评选“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提名奖”40名。

五、评选办法

1、推报“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各高校团委要按照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在校内广泛开展候选人推荐和评选评议工作,可以结合实际开展校内评选活动,要对拟推报人员进行校内公示,并在校团委官方微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每所高校推荐的候选人不得超过5人,每类只可推报1人,并于1023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2“安徽省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3)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和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反映个人事迹或学习、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1张和证件照片1张。以上材料中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需要邮寄纸质件,其余材料提供电子版即可,电子版请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

各省辖市团委和省直团工委汇总所属高校团委有关材料后上报,团省委直属高校团委和各独立学院团委直接报送。

2、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各高校候选人推报和公示情况,主办单位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按照道德示范、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环境保护、文艺创作、体育锻炼和国际交流等10个类别,每类确定5名,共计50“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有关情况在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博和省学联微信上公示。

3、组织在校大学生投票。组织全省大学生关注本次投票的微信平台,在微信平台上对候选人投票。微信投票结果将按50%权重计入最终评审成绩。

4、组织特邀评审团投票。邀请各行各业代表人物组成特邀评审团,对候选人投票,特邀评审团投票结果将按50%权重计入最终评审成绩。特邀评审团成员将提前在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博和省学联微信上公示。

5、组委会审定表彰人选。组委会将根据在校大学生投票和特邀评审团投票结果审定“安徽省十佳大学生”人选和“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提名奖”人选,并由主办单位下发文件及证书表彰。

六、评选要求

1、广泛组织发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让活动影响覆盖我省全体大学生,并把对大学生的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2、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在组织在校大学生投票工作中,各级团学组织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候选人事迹,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投下神圣一票。

3、注重宣传报道。本次活动将由专门网络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

 

联系人:姜永俊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路419号团省委学校部

邮编:230061

电话:0551-65225525

邮箱:2354000012@qq.com

 

                               安徽省团省委学校部     

                 2015年9月25

 2015年“安徽省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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