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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作者:井方明 预审:黄彦锴 时间:2015-09-08点击数:

  

各学院: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奉献社会、关爱他人,以实际行动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我为祖国献热血。

二、献血对象

本次无偿献血活动的主要对象为全校2014级、2015级本科生,也欢迎教职工、研究生和其它年级学生踊跃参加。

三、活动安排

1.献血地点

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赭山校区食堂广场。

2.献血时间

花津校区:921日—923日,9:3016:00

赭山校区:924日—925日,9:3016:00

3.学院安排

时间安排

献血学院

921(周一)

文学院、经管学院、美术学院、外语学院

922(周二)

政治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新传学院

923(周三)

历社学院、数计学院、国旅学院、环工学院

924(周四)

音乐学院、教科学院、生科学院

925(周五)

物电学院、化材学院

四、有关要求

1.广泛动员。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献血法》和无偿献血知识,动员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及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2.精心组织。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慰问工作,为无偿献血人员做好服务保障。团委书记和辅导员要结合上课情况和献血注意事项统筹安排学生献血时间,并现场带队。

3.规范认证。学生无偿献血活动纳入素质拓展学分A模块认证0.5分。献血结束后,校团委将把献血名单统一汇总公布,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核实、认证工作。

 

附件:献血须知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910日    

 

附件:

献血须知

一、献血者携带证件

第一次献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二次及多次献血需携带本人献血证。

二、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两餐吃清淡食物,不要吃高脂肪或高蛋白食物,如肥肉、油条、鱼、虾等。不要吃药,饮酒。

2.不要空腹献血,保证充足睡眠。

3.献血前一周如有感冒、发烧、腹泻或女性生理期前后三天,应暂缓献血。

4.献血后应用手平压针眼,时间510分钟,不要按揉针眼部位,如出现青紫现象,24小时前可冷敷,24小时后热敷。

5.献血后一两天内要保持针眼处清洁,针眼不要着水。

6.不要在献血后做剧烈运动,适当增加营养,但不宜过量,以免影响肠胃功能。

三、献血步骤

1.登记填表(需带笔);

2.体检;

3.化验;

4.化验合格后,参加献血;

5.献血后,领献血证及纪念品,喝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