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公告栏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骁 预审:黄彦锴 时间:2015-06-12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2015届毕业生即将离校,根据《团章》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15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2015届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由各学院团委自行组织开展。
    (一)具体程序
    1. 各毕业班团支部负责收齐毕业生团员的《团员证》,并在“组织关系接转”栏统一填写如下内容:2015年7月1日,因毕业,组织关系转出,团费交至2015年6月。
    2. 各学院团委统一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一栏上加盖所在学院团委公章。
    3. 毕业生团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凭《团员证》直接到用人单位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二)注意事项
    1. 各学院团委注意检查、核实并完成年度注册、团费收缴等有关工作,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按规定办理。
    2. 需要补办《团员证》的团员,由所在学院团委统一出具证明,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到校团委办理。
    3. 保留团籍的党员根据规定可不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二、团建材料归档工作
    (一)归档材料
    1. 入团志愿书;
    2. 团员团内民主评议鉴定表;
    3. 优秀团员(团干)登记表、“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申报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登记表等评优材料;
    4.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请表;
    5. 暑期社会实践鉴定表;
    6. 团(学)代会代表登记表、学生干部任职登记表等;
    7. 其他需要归档的材料。
    (二)注意事项
    1. 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材料归档工作由各毕业班团支部统一负责,各学院团委做好指导工作。
    2. 毕业班辅导员要按校学生档案室统一要求,将团员的组织档案材料与其他归档材料一起归入学生档案。
    3. 毕业生团员不需归档的其他材料,由各学院团委按有关规定保留。
    三、工作要求
    明确责任。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严肃的组织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学院团委要协助各毕业班辅导员,指导团支部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加强教育。各毕业班团支部要组织召开一次团员大会,总结回顾支部工作,对离校前团支部工作进行安排,教育团员文明离校,服务社会,报效祖国。
    把握时间。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要按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进行,原则上集中在6月20日—26日期间完成此项工作。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