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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提示单

时间:2025-07-25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全体暑期社会实践师生:

为确保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广大师生安全健康,根据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宜提醒如下:

1. 落实安全教育。加强实践师生活动前安全教育培训,将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讲清讲透,务必使每一位同学了解实践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事件以及相应的处理方法。

2. 加强过程管理。各学院要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实践工作的首位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牢安全底线。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如遇极端天气,及时停止实践;二是防范高温中暑。合理安排实践时间,避免在高温天气下进行长时间的户外活动,预防中暑和脱水。三是严防溺水事件。各实践团队不前往陌生水域,师生一律不得野外下水洗澡、游泳。四是遵守实践单位安全规定和参观路线。严格遵守实践单位(特别是石油、化工、核能、电力、建筑等特殊单位参观)划定的安全路线和参观区域,严禁进入非参观区域、禁止区域或标识有危险警示的区域。留意地面(如格栅板、湿滑处)、高空坠物、设备运转区域、化学品、高温高压等潜在危险源,不擅自触摸任何设备、开关、阀门或化学品。五是确保信息安全。尊重实践地法规民俗,实践宣传内容需要提前提交指导老师和学院团委审核,确保用语严谨规范。接受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注意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抵制不良信息传播,文明实践,理性发声。

  3. 压实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日报告制度,坚持执行每日安全提醒和零报告制度,每日19点前上报团队、学院安全情况,实践过程中如遇突发应急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同学们在实践中,不熟悉的设备绝不触碰,未允许的区域绝不踏入,不确定的操作绝不尝试。指导教师要把学生安全作为头等大事,防范一切安全隐患发生,排查每一个可能“掉链子”的环节,切实做好安全培训、场地勘察、实践指导,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确保实践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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