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落实大学生护航行动计划,帮助贫困学子减轻学习和生活压力,团安徽省委、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开展“中国茅台·国之栋梁”——2025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大型公益助学活动,定向资助我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根据《“希望工程·国之栋梁”助学金资助管理规则》和有关要求,经与相关单位沟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5年参加高考并被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本科新生。
二、资助金额及推报名额
助学金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主要用于其学习生活费用。各学院至多推荐2名符合条件学生参与评审。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资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学年内不得重复获得希望工程圆梦行动项目资助。因特殊原因,经相关层级基金会、基层共青团组织等审核确定可重复资助的学生除外。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不能申请本项目资助:
1.不能继续学业,退学、休学的;
2.家庭经济状况明显改善,无需申请学习和生活补助的;
3.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状况的;
4.有超过一般学生的高消费现象,消费行为与个人经济情况明显不符的;
5.受到法律或纪律处分的;
6.有其他不适合对其资助的情况的。
四、工作安排
(一)班级评议(9月26日前)。班级做好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1),经班级评议、公示后提交学院团委初审。
(二)学院初审(9月28日前)。学院团委组织完成初审,经学院党委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按限额将个人申请表(纸质盖章件、电子件)、学院汇总表(附件3,电子件)报学校参与评审。
(三)学校评审(9月29日)。学校对学院团委报送名单进行评议、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资助方审定并发放助学金。
五、有关要求
(一)社会助学金是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护航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关乎学生切身利益。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各项工作。
(二)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三)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宣传“希望工程”助学金设立的宗旨,引导广大学生铭记党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坚定信念,奋发进取。
联 系 人:黄彦锴
联系电话:0553-5910200
电子信箱:ahsdtw@163.com
附件:1.申请表(样式)
2.公示表
3.学院汇总表
校团委 学生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