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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青春新秀”新生才艺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9-09-29 浏览量: 作者:张薇薇

各学院学生会、校大学生艺术团:

为展现新生青春风采,发掘我校新生文艺人才。现决定举办校第十一届“青春新秀”新生才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爱祖国,我爱师大

二、参赛对象

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参赛要求

1.作品时长除语言类节目不超过10分钟,其他类节目不超过5分钟。

2.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展现大学新生的青春活力。

3.作品艺术形式不限,分歌唱类(独唱、重唱、合唱、表演唱等,提倡人声与乐队、舞蹈等形式的结合)、舞蹈类(独舞、双人舞、群舞等)、器乐类(独奏、重奏、合奏等)、语言类(相声、小品、情景剧等)、戏曲类(唱段、折子戏等)报名参赛。

4.作品集体参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5.演员服装、所需道具自备,参赛费用自筹。

四、活动安排

1.各院提交报名表(10月10日前)

各学院学生会、校大学生艺术团各队组织初赛,并于10月10日(周四)前将推荐参加校级复赛的选手《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和伴奏(mp3格式)一并上交校大学生艺术团。各学院学生会推荐的作品要签署学院团委意见,校大学生艺术团各队推荐的作品要签署校学生委员会的意见。各学院学生会推荐复赛作品不超过2个,校大学生艺术团各队推荐复赛作品不超过2个。

比赛分甲组(非专业组)、乙组(专业组)进行。

联系人:花津校区管毓宇华(17755365194,457656990@qq.com)

        赭山校区李梓琳(13290226688,791130758@qq.com

2.校级复赛(10月13日)

10月13日(周日)下午14:00在花津校区团委多功能厅举行复赛,根据节目类别及现场表现确定进入决赛的节目。

3.校级决赛10月27日(周日)晚19:00在花津校区举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甲组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5个,乙组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一个共15个奖项,比赛中表现优异的选手优先入选校大学生艺术团培养锻炼,通过考核后成为正式队员。乙组为由音乐学院、体育学院舞蹈表演专业、新传学院播音主持专业等艺术表演专业的学生组成的参赛组。

六、活动认证

对于获奖同学,按规定给予素质拓展学分认证,认证纳入C类别即身心健康与文化艺术。参加复赛未进入决赛的同学作为校级参与者计分。以下各项分值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具体分值如下:

级别

学 分

参与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班级

0.1

院级

0.2

0.4

0.5

0.6

校级

0.6

0.8

0.9

1.0







 


七、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大赛是增进新生交流、营造校园文化氛围,为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艺活动选拔后备人才的重要渠道。各学院学生会、校大学生艺术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

2.精心编创。大赛鼓励艺术形式上进行创新,多种文艺形式组合,鼓励新生表演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校园特点的作品,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体现大学生的青春风采。

3.加强指导。各学院学生会、校大学生艺术团要邀请专业老师或高年级文艺骨干指导新生编排节目,帮助他们展现优势组合队员、提高作品立意、完善作品形式,从而提高作品质量。


附件:

1.第十一届“青春新秀”新生才艺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2.第十一届“青春新秀”新生才艺大赛评分标准

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团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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