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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缴2019年下半年团费的通知

时间:2019-12-10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团委:

根据校团委《关于转发< 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师青〔2017〕6号)有关要求,现就上缴2019年7月至12月团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2019年9月团员数量和结构,按照有关要求,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2019年7月至12月应上缴团费金额进行了测算(见附件)。各学院实际上缴团费金额应以测算金额为基准,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5%,否则须出具情况说明(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学院团委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在收缴各支部上交的团费时使用团省委统一印制的团费收据,收据内容须填写详实,并在团费专用账本上进行记录。

3.请各学院团委在2019年1220日(周)前,派专人将团费通过现场支付宝转账方式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领取校团委出具的团费收据。

联系人:王吉慧    联系电话:5910206

地址: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3室,校团委组织部

附件:2019年7月至12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2019年7月至12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

院级团组织

应上缴团费数(元)

文学院团委

2320.8

马院团委

603.6

法学院团委

1472.4

经管学院团委

2295.6

音乐学院团委

1156.8

美术学院团委

1041.6

历社学院团委

1488

教科学院团委

1491.6

外语学院团委

1225.2

体育学院团委

1868.4

新传学院团委

1602

数统学院团委

1524

计信学院团委

1707.6

物电学院团委

2083.2

化材学院团委

2030.4

地旅学院团委

2246.4

生科学院团委

1927.2

环工学院团委

1308

皖江学院团委

2118.96

备注:除皖江学院团委外,其他各单位应全额上交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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