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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青春”第九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0-02-19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同时为全国、全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遴选优秀作品,学校决定举办“创青春”第九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竞赛内容

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即“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等三项主体赛事。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三、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三项主体赛事;毕业未满3年(时间截至202071日)的毕业生可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四、竞赛组织

学校成立“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领导组,负责指导本次大赛活动。组长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宣传部、学工部(处)处、科研处、研究生院、团委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竞赛领导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作品的评审工作。

五、参赛方式

(一)组队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按照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置科学、能力结构合理的原则组建创业团队。每支参赛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学历组队,作品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确定申报单位。

(二)作品要求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申报条件、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三)法律申明。竞赛领导组有义务为参赛作品保守所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竞赛领导组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竞赛领导组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领导组无关。

六、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20201-3月)

各学院通过会议、海报、网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学生的参赛积极性,并引导学生利用寒假社会实践提前做好准备。开学后,各学院可以培训或讲座等形式开展指导,帮助学生掌握必要的创业知识,提高编制项目计划书的能力。

2.学院预赛(2020316日前)

学院在各班级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学院预赛,推荐2-6件作品参加学校复赛,于316日(周一)前报送参赛项目材料。其中参加创业计划竞赛、公益创业赛需报送项目申报表(附件24)、项目计划书等;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报送项目申报表(附件3)、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纸质版要求一式1份。

联系人:校团委 王申振 联系方式:5910200

电子邮箱:ahsdtwsztzb@163.com

3.学校复赛和决赛(2020410日前)

复赛(320日前):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预赛报送的作品进行评审,根据总分从高到低评选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并公布名单。

决赛(44日前):各参加决赛团队安排人员于参赛前一天17:30在花津校区团委会议室抽签产生汇报顺序,并提交汇报PPT,此后不再接受材料替换。决赛主要方式是PPT演示和现场答辩(其中PPT演示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2分钟),每个团队最多允许4人上场。决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作品完善(4月中上旬)

学校竞赛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决赛获奖作品进行指导完善,推荐参加全省竞赛的作品。

七、表彰奖励

决赛设置金、银、铜奖若干,对获奖作者发文表彰,并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金奖1500元、银奖1000元、铜奖500元。。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全省“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八、活动认证

本次活动为学校“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规划,使用“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报名。认证纳入B模块,即专业技能与职业导航。具体分值标准如下表:

级别

参与

优秀奖

铜奖

银奖

金奖

班级

0.3

0.5

院级

0.5

0.6

0.8

1.0

1.2

校级

1.2

-

1.6

1.8

2.0

省级

2.0

-

2.6

2.8

3.0

国家级

3.0

-

3.6

3.8

4.0







九、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是创业教育与实践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形成关心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创青春”的统一品牌,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

2.加强指导。各学院要聘请有关专家对参赛团队进行指导,开展创业专题培训与辅导,切实帮助大学生把创新创业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机结合,提高作品的科学性、专业性和现实性。

3.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精心组织学院和班级的竞赛选拔活动,认真推选出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学校比赛;要积极为参赛同学创造条件,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要及时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总结,做好院级和班级参赛同学“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工作。

附件:

1.“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2.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3.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4.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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