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16届“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03-31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

为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生动的青春实践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校决定开展第16届“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10名。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校学字〔20158)规定的基本条件。

2.参评个人应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并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某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

3.曾获“十佳大学生”(不含提名奖)荣誉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422日前)

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典型选树既要引领风尚,又要避免求大求全,抓住“特点”这一关键,择优推荐体现师大精神的优秀个人,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广泛宣传。

各学院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校“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要深入人选学习生活工作的班级、组织,对其在政治素养、专业学习、综合素质、群众基础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对事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各学院于422日(周三)前报送“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1名,报送有关材料(具体事项见附件1)。电子版压缩为文件包发送至ahsdtwxcb@163.com(标题及文件名均为“十佳大学生+XX学院”)。如后期需提供纸质材料,再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宁嘉惠

联系电话:18895311601

(二)学校评审4月底至5月中旬)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人选,开展网络展示。学校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决定校级评审汇报工作安排,并另行通知。最终获奖人选将予以公示。

四、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公示通过后,学校发文对当选的“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十佳大学生”评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形式,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注重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鼓励学院在开展院级先进事迹、优秀大学生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凡获评集体或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三)广泛宣传各学院要以评选为契机,通过校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有条件的学院也可开展院级“十佳大学生”评选,掀起学习热潮,引导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附件:1.申报注意事项

2.“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申报有关材料指南

 

 安徽师范大学

     2020330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 电话(传真):0553-5910200

电子邮箱:ahsdtw@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19 安徽师范大学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