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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07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奋发有为、接续奋斗,宣传和表彰2019年度以来,尤其是疫情防控工作期间表现突出的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支部,学校团委决定主要通过在线方式开展2019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办法(修订)》(师青〔2017〕23号)所列的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严格监督,选树一批优秀的基层工作典型,并在5月下旬前基本完成全部工作。

二、工作流程

1.校级限额下达

校团委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下达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限额。(见附件1)其中教职工优秀团干,各单位至多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在限额内参评,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

2.学院传达动员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办法(修订)》的条件标准、学校分配名额和各团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制定工作标准和工作计划,做好传达动员。有条件的学院可参照校级评选标准,评选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传达动员时要强调一下几点:(1)2019级新生团支部及其团员团干不参加此次评选,截至2019年底成立不满一年的团支部不参加优秀团支部评选;(2)标准化建设落实不力、“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组织不力的的团支部,不参加2019年度优秀团支部评选,支部委员会委员不参加2019年度优秀团干评选,2019年度优秀团员推荐名额酌情扣减;(3)参加优秀团员团干评选,一般应在支部开展的团员民主评议中获优秀等次;(4)在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中表现突出的团支部和团员团干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支部遴选推荐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要根据遴选标准和团员民主评议情况,按照限额推荐上报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名单,填写相关登记表(附件2、3),并根据登记表注明的提示要求提供支撑材料。优秀团支部申报单位,还要提交2019年度团组织标准化建设台账(附件4)。

4.学院初审上报

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学校标准进行审查,并对登记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于5月22日(周五)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样式见附件5)以及教职工优秀团干部登记表两份材料的电子件(.doc格式)和盖章扫描件,其他登记表、团组织标准化建设台账的电子(按名单所列顺序,编入1个文档里,格式为.doc)报校团委。

5.学校审核表彰

校团委对各单位上报的团内评优评先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校团委将发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当下学生尚未返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在线等途径加强工作指导。疫情防控期间,材料均已电子形式报送,待疫情结束后补齐纸质件做好盖章入档工作。

2.加强教育。评议评优期间,各团支部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和评议评优,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年度计划,发掘、宣传先进青年和先进事迹。有条件的学院可选树院级优秀团支部、团员团干。

3.严肃纪律要根据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格审查,选树工作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宁缺毋滥。对于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一旦核实要严肃处理。

联系人:陈 骁

电 话:5910206

邮 箱:ahsdtwzzb@163.com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度团内评优限额

2.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3.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团员(团干部)登记表

4.安徽师范大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台账

5.安徽师范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样式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6日

  • 附件【__1-5.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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