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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学生会工作人员到校学生会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0-10-15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学生会:

为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促进校院班三级学生会组织的沟通联动,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师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决定从各学院学生会选拔一批优秀工作人员到校学生会任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0年10月22日前

二、推荐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路线、政策,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勤奋好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扎实,能够较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间的关系,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品行端正、作风务实,能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未受到相关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热爱高校学生会工作,服从安排、工作踏实、不计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责任意识。

(五)原则上为2019级本科生,且上一学年在学院学生会担任工作人员。

三、选拔程序

1.学院推荐

请各学院将所推荐工作人员到校学生会任职报告的纸质版、电子版(附件1)于10月22日10:30前上交至校团委。各单位应推荐2-3名,推荐名额上不限制,被推荐的工作人员不脱离原学院学生会工作岗位。

2.学校考察

校学生会在学校党委学工部及校团委的指导下对学院推荐的学生进行考察,选聘合适学生到校学生会任职。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动员。各学院学生会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且具有代表性的同学参加考察;

(二)严格审查。各学院要对参与选拔学生的学习成绩、政治面貌、工作作风、经历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核;

 

联系人:蔡志鹏

联系方式:0553-5910207

电子邮箱:ahsdtwsztzb@163.com(电子邮件命名为:推荐-学院名)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3室

 

附件:《学院推荐学生会工作人员到校学生会任职的报告》(模板)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 电话(传真):0553-59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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