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现就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代表推选产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额总数及分配
学代会正式代表为264名,研代会正式代表为72名;列席代表18名左右。
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名额划分严格遵循全国学联有关文件要求,充分结合我校各学院学生人数讨论确定。(附件1)。
二、代表、委员及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资格及条件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上学年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委员、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应:
(一)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中的优秀典型。
三、代表、委员及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产生办法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本单位学生酝酿提名,召开院级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大会(研究生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提名代表应包含各年级、各专业,其中非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代表的60%,各代表团按选举工作进程安排(附件2)报送相关材料(附件3-6)至学研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经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委员、主席团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按名额分配推荐提名,大会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校党委学工部、团委和省学联同意后,经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其中委员候选人提交各代表团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大会按各代表团选举结果等额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主席团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委员及主席团选举结果均报校党委确定、省学联备案。
联系人:蔡志鹏
联系方式:0553-5910207
邮箱:ahnuxsh@126.com
附件:1.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模板)
3.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选举工作进程安排
4.第十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选举情况的报告(模板)
5.第十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代表登记表(模板)
6.第十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代表人选汇总表(模板)
7.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及简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