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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0-27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工作的实际,现就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代表推选产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及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名额总数及分配

学代会正式代表为264名,研代会正式代表72名;列席代表18名左右。

代表及委员候选人名额划分严格遵循全国学联有关文件要求,充分结合我校各学院学生人数讨论确定。(附件1)。

二、代表委员及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资格及条件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上学年学业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委员、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应:

(一)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二)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中的优秀典型。

三、代表委员及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人选产生办法

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本单位学生酝酿提名,召开院级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大会(研究生大会)进行选举产生提名代表应包含各年级、各专业,其中非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学生代表数一般不低于本单位代表的60%,各代表团按选举工作进程安排(附件2)报送相关材料(附件3-6)至学研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经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委员、主席团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按名额分配推荐提名,大会采用上下结合协商的方式,根据多数选举单位意见,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校党委学工部、团委和省学联同意后,经大会主席团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其中委员候选人提交各代表团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大会按各代表团选举结果等额产生新一届委员会。主席团由大会等额选举产生。委员及主席团选举结果均报校党委确定、省学联备案

联系人:蔡志鹏  

联系方式:0553-5910207

邮箱:ahnuxsh@126.com

 

附件:1.学代会(研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安徽师范大学第十次学代会、第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人选名单(模板)

3.安徽师范大学第十次学代会、第次研代会选举工作进程安排

4.第十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选举情况的报告(模板)

5.第十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代表登记表(模板)

6.第十三次学代会、第二次研代会代表人选汇总表(模板)

7.安徽师范大学第十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简介(模板)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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