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提升团支部组织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暨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基层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完成对重点整顿团支部的集中整治工作。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
二、工作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
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验收和“对标定级”范围。
三、工作流程
2020年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验收和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一并开展,对照《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第1版 2020年)》(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团支部建设工作标准(试行)》(师青〔2019〕26号),规范做好完成以下任务。
1.开展团支部对标自评。11月4日(周三)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并根据2020年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团支部对标自评,填写团支部安徽师范大学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附件2)和“对标定级”评议表。(见附件3)。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2.学院团委复核认定。11月13日(周五)前,学院团委结合组织下级团组织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学院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有关功能将于第四季度上线运行)。分“5星级”“4星级”“3星级”“2星级”四个级别,60分以下不予定级。复核评议意见为5星级、4星级的支部分别控制在20%、40%以内,评议意见为3星级、2星级、不予定级的团支部数量不设比例。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各学院团委妥善保存“对标定级”材料,将复核评议等次填写入团支部评议情况一览表(附件4),11月19日(周一)前报校团委。
3.学校抽查评估。11月底前,学校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团支部标准化验收和“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尤其是调阅部分团支部的原始台账资料。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2020年度院级及以上优秀团支部需在4星级以上团支部中遴选。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四、评定等级
参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附件2),总分值为100分,对应星级为:
5星级 |
≥90分 |
4星级 |
80-89分 |
3星级 |
70-79分 |
2星级 |
60-69分 |
不予定级 |
60分以下 |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及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是提升我校团的组织力的重要方式,是年度团内评优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亲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2.精心谋划,统筹把控。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要认真总结经验,凝练好做法,选树先进典型,及时推介交流,并探索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
联系人:王 悦
电 话:5010207
邮 箱:ahsdtwzzb@163.com
附件:1.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 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
3. 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4. 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
5. 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等次一览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