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生动的青春实践中喜迎建党100周年,学校决定开展第16届“感动师大”校园精神文明十佳事迹和第17届“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感动师大”校园精神文明十佳事迹10项;“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符合《“感动师大”校园精神文明十佳事迹评选办法》《“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本届“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参评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参评事迹应是我校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寝室等学生群体开展的先进事迹,要能够感染人、教育人、引领人;参评个人应是在道德示范、自强奋斗、科技创新、自主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创作、体育锻炼、环境保护、对外交流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在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以及在重大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三)曾获校级“十佳事迹”、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的不再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4月8日前)
各学院要认真制定评选细则,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事迹主体、学生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典型选树既要引领风尚,又要避免求大求全。各学院要抓住“感动”这一主题,择优推荐弘扬师大精神、传播核心价值的事迹;抓住“特色”这一关键,择优推荐表现突出的优秀个人,并进行广泛宣传。
各学院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校“十佳大学生”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要深入人选学习生活工作的班级、组织,对其在政治素养、专业学习、综合素质、群众基础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是否有违纪现象进行全面了解,并召开不少于10名师生的座谈会,有关内容要在事迹材料中有所体现。
各学院于4月8日(周四)前报送有关材料(具体事项见附件1)。电子版压缩为文件包发送至ahsdtwxcb@163.com(标题及文件名均为“双十佳+XX学院”)。
1.“十佳事迹”按照(1)理论武装,思想教育;(2)崇尚科学,反对邪教;(3)文明创建,美化校园;(4)热心公益,关心集体;(5)团结友爱,共促成长;(6)勤俭节约,自立自强;(7)服务群众,扶贫助困;(8)志愿服务,助人为乐;(9)弘扬正气,见义勇为;(10)其他等10个类别进行推荐,推荐1个项目。
2.“十佳大学生”按照(1)道德示范与自强奋斗;(2)科技创新与自主创业;(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4)文艺创作与体育锻炼;(5)环境保护与对外交流等5个类别进行推荐,推荐人选1-2名。推荐2名的,所在类别不能重复。
联 系 人:宁嘉惠
联系电话:5910205
办公地点: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7室
(二)学校评审(4月下旬)
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确定正式参评事迹(人选),开展网络展示。正式参评事迹(人选)要提交电子演示(格式为.pptx)材料,并进行现场汇报。评审汇报会安排另行通知。学校通过评委评议、学院互评和学生代表评选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事迹(人选),并予以公示。
四、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公示通过后,学校发文对本届“十佳事迹”和“十佳大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学校向每个“感动师大”十佳事迹主体和“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颁发奖金。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十佳事迹”和“十佳大学生”评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形式,是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途径,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注重选树典型,巩固育人成果。
(二)严格标准。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参评事迹的整理和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鼓励学院在开展院级先进事迹、优秀大学生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凡获评集体或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追回奖金。
(三)广泛宣传。各学院要以评选为契机,通过校报、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宣传,掀起学习热潮,引导青年学子以实际行动弘扬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安徽师范大学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双十佳”申报注意事项
2.“感动师大”校园精神文明十佳事迹申报材料指南
3.“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申报有关材料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