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奋发有为、锐意进取,宣传和表彰2020年度以来,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表现突出的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支部,学校团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团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办法(修订)》(师青〔2017〕23号)所列的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查、严格监督,选树一批优秀的基层工作典型,并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部工作。
二、工作流程
1.校级限额下达
校团委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下达校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限额。(见附件1)其中教职工优秀团干,各单位至多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在限额内参评,校团委将结合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定。
2.学院传达动员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选表彰办法(修订)》的条件标准、学校分配名额和各团支部标准化建设情况、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制定工作标准和工作计划,做好传达动员。有条件的学院可参照校级评选标准,评选院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
传达动员时要强调一下几点:(1)2020级新生团支部及其团员团干不参加此次评选,截至2020年底成立不满一年的团支部不参加优秀团支部评选;(2)标准化建设落实不力、“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组织不力的的团支部,不参加2020年度优秀团支部评选,支部委员会委员不参加2020年度优秀团干评选,2020年度优秀团员推荐名额酌情扣减;(3)参加优秀团支部评选,一般应在2020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评议等次为4星级以上;(4)参加优秀团员团干评选,一般应在支部开展的团员民主评议中获优秀等次。
3.支部遴选推荐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要根据遴选标准和团员民主评议情况,按照限额推荐上报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名单,填写相关登记表(附件2、3),并根据登记表注明的提示要求提供支撑材料。优秀团支部申报单位,还要提交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台账。
4.学院初审上报
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按照学校标准进行审查,并对登记表中所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于4月19日(周一)前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样式见附件4)以及申报登记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盖章件,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台账的电子件报校团委。(登记表和台账电子版材料按名单所列顺序,编入1个文档里,格式为.doc)
5.学校审核表彰
校团委对各单位上报的团内评优评先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校团委将发文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评选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并加强对评选工作的指导,规范有序开展评选工作。
2.加强教育。评议评优期间,各团支部要结合组织生活会和评议评优,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年度计划,发掘、宣传先进青年和先进事迹。有条件的学院可选树院级优秀团支部、团员团干。
3.严肃纪律。要根据条件和要求严格标准、严格审查,选树工作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宁缺毋滥。对于在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集体和个人,一旦核实要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 悦
电 话:5910207
邮 箱:ahsdtwzzb@163.com
办公地点: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3室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20年度团内评优限额
2.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登记表
3.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团员(团干部)登记表
4.安徽师范大学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样式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