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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预通知

时间:2020-11-01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学校年度工作安排,拟筹备召开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为了提前做好有关工作,现就代表推选产生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本次团代会正式代表名额拟为200名,本次推选产生198名团代会代表,待团省委、校党委批准确认名额后进行补选。

根据团员人数和代表的广泛性,按照有利于团员青年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代表资格

(一)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共青团员,未满28周岁(1992年12月1日后出生)仍然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其中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在本校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其中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三、代表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热爱团的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工作和学习中实绩突出。

(三)发挥模范作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反映广大青年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受到青年学生拥护和信任。

(四)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四、代表产生办法

(一)确定代表候选人

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的意见,组织团支部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提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见附件2),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并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同意后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在坚持代表先进性的同时,应注意代表的广泛性。

(二)组织代表选举

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学院团代会通过20%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校团代会的代表。皖江学院可在团员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

(三)报批选举结果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后,向校团委报送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的出席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选举情况的报告及参加校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人选汇总表(样式见附件3),经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确认为团代会正式代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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