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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6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学校年度工作安排,决定筹备召开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经校党委和团省委批准,本次团代会正式代表名额拟为200名。在此前开展的工作中,各学院通过团代会或团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198名团代会代表。经研究决定,开展代表补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资格

(一)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共青团员,未满28周岁(1993年5月29日后出生)仍然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其中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在本校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其中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二、代表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热爱团的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爱岗敬业,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在工作和学习中实绩突出。

(三)发挥模范作用,德才兼备,公道正派,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反映广大青年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受到青年学生拥护和信任。

(四)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三、补选程序

各选举单位如有代表因工作职务变化、超龄等不再具有代表资格情况,或确因整体工作安排需增补代表的情况,需向校团委请示,经批复确认后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如下:

(一)确定代表候选人

各选举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团员的意见,组织团支部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提出补选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见附件1),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

(二)组织代表选举

各选举单位召开不少于50人的团员代表会议,补选产生代表。可差额或等额进行选举。差额选举的,差额1人。

(三)报批选举结果

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补选代表后,向校团委报送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的出席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二次团代会代表补选情况报告及补选完成后的代表汇总表(见附件2),经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确认为团代会正式代表。

联系人:王 悦

电子邮箱:ahsdtwzzb@163.com

办公地址: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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