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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学生会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汇报会的通知

时间:2021-05-25 浏览量: 作者:季行健


校学生会:

为全面总结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学生会工作,加强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汇报会评议对象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

二、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安排

(一)撰写总结材料(20216月上旬)

1.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认真撰写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全面总结本学期工作重点,阐述个人在校学生会组织中的发展情况、个人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材料在述职评议中的占比为30%

2.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的总结材料应根据后期通知及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校学生会  樊敬贤

联系电话:19841815135

联系邮箱:1709086922@qq.com

(二)开展述职评议汇报会(20216月上旬)

1.学校拟定于6月上旬召开“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汇报会,校党委学工部老师、校团委老师、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学校学生会代表、学院学生会代表及学生代表参会。

2.会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进行现场述职汇报。

3.现场述职汇报时使用PPT汇报,时间控制在4分钟。参会人员进行现场测评。述职汇报在述职评议中的占比为70%

4.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述职汇报得分=校党委学工部老师评分*20%+校团委老师评分*20%+学校学生会代表评分*30%+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代表评分*30%

5.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述职汇报得分=校党委学工部老师评分*15%+校团委老师评分*15%+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评分*30%+学校学生会代表评分*20%+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生代表评分*20%

(三)确定评议结果(20216月上旬)

1.校团委对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计分,计算公式为:

述职评议得分=总结材料*30%+述职汇报*70%

2.在此基础上,校团委对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数应占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的20%左右,至多不超过30%,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3.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向参与述职评议的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反馈,并进行公示。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

校学生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述职评议工作,以述职为契机,系统总结校学生会工作、查找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学生会组织建设。

(二)重点突出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部长、副部长可重点围绕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纪律作风、工作成效进行材料撰写、汇报。

(三)严格标准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条件、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申报。凡发现在汇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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