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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缴2021年上半年团费的通知

时间:2021-05-31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校团委《关于转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师青〔2017〕6号)有关要求,现就上缴2021年1月至6月团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目前团员数量和结构,按照有关要求,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2021年1月至6月应上缴团费金额进行了测算(见附件)。各学院实际上缴团费金额应以测算金额为基准,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5%,否则须出具情况说明(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学院团委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在收缴各支部上交的团费时使用团省委统一印制的团费收据,收据内容须填写详实,并在团费专用账本上进行记录。

3.请各学院团委在6月7日(周一)前,派专人到校团委组织部将团费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上交(转账时注明学院名称),并领取校团委出具的团费收据。


联系人:胡冰、王悦

联系电话:5910207

附件:2021年1月至6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20211月至6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

院级团组织

应上缴团费数(元)

文学院团委

2619.6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776.4

法学院团委

1934.4

经管学院团委

2338.8

音乐学院团委

1206

美术学院团委

1184.4

历史学院团委

1323.6

教科学院团委

1608

外国语学院团委

1293.6

体育学院团委

2199.6

新传学院团委

1423.2

数统学院团委

1832.4

计信学院团委

1936.8

物电学院团委

2355.6

化材学院团委

2289.6

地旅学院团委

2127.6

生科学院团委

2596.8

生环学院团委

985.2

皖江学院团委

1950.96

注:皖江学院团委按照测算数的20%上缴团费费,其他单位均须全额上缴团费。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 电话(传真):0553-59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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