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校团委《关于转发<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师青〔2017〕6号)有关要求,现就上缴2021年1月至6月团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目前团员数量和结构,按照有关要求,校团委对各学院团委2021年1月至6月应上缴团费金额进行了测算(见附件)。各学院实际上缴团费金额应以测算金额为基准,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5%,否则须出具情况说明(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各学院团委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在收缴各支部上交的团费时使用团省委统一印制的团费收据,收据内容须填写详实,并在团费专用账本上进行记录。
3.请各学院团委在6月7日(周一)前,派专人到校团委组织部将团费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上交(转账时注明学院名称),并领取校团委出具的团费收据。
联系人:胡冰、王悦
联系电话:5910207
附件:2021年1月至6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
附件:
2021年1月至6月各学院团委应上缴团费测算金额
院级团组织 |
应上缴团费数(元) |
文学院团委 |
2619.6 |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
776.4 |
法学院团委 |
1934.4 |
经管学院团委 |
2338.8 |
音乐学院团委 |
1206 |
美术学院团委 |
1184.4 |
历史学院团委 |
1323.6 |
教科学院团委 |
1608 |
外国语学院团委 |
1293.6 |
体育学院团委 |
2199.6 |
新传学院团委 |
1423.2 |
数统学院团委 |
1832.4 |
计信学院团委 |
1936.8 |
物电学院团委 |
2355.6 |
化材学院团委 |
2289.6 |
地旅学院团委 |
2127.6 |
生科学院团委 |
2596.8 |
生环学院团委 |
985.2 |
皖江学院团委 |
1950.96 |
注:皖江学院团委按照测算数的20%上缴团费费,其他单位均须全额上缴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