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生社团:
2024-2025年度聘任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届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师发〔2021〕 9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聘社团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选聘原则
1.学生社团一般应配备1至2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1年。
2.业务指导单位要在指导教师中明确1名思政导师,主要面向专职辅导员、党政管理干部、思政课教师等选聘,主要履行学生社团思想引领、党(团)支部建设、骨干培养、日常管理、成员思想政治教育等职能。
四、选聘条件
1.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2.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鼓励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指导教师。
五、主要职责
1.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
2.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3.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
4.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业务指导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告等。
六、选聘方式
1.学院推荐。经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后,由业务指导单位填写《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登记一览表》,于12月5日前将纸质版送至校团委社团部,电子版(excel表格、盖章扫描pdf)以“业务指导单位-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命名,发送至ahsdtwxsstb@163.com。
2.学校审核聘任。学校审核后,统一发文确认并于期满后颁发聘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纳入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岗位统一管理。
联 系 人:郑合庆
联系电话:0553-5910205
党委学工部、团委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