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安徽师范大学新时代大学生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完善美育课程体系,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本科生院、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音乐学院联合开设《合唱艺术》《舞台指挥艺术》通识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情况
本课程面向全校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纳入“通识核心课程(校选修课)”“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模块。开课时间为《合唱艺术》(1-8周)和《舞台指挥艺术》(9-17周)共计2个学分。拟开课时段为周一至周五晚间或周六、周日。
二、课程安排
1.选课条件。选课学生应热爱合唱艺术,一般应具备基础乐感,有一定的音准能力、节奏感知、声音条件、语言基础等。
2.选课方式。选课由各学院以人选推荐方式完成。各学院(不含音乐学院、天门山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根据选课条件,推荐40-60名学生,组成课程班级。建议覆盖不同年级、专业,其中男生一般不少于15人。各学院名单报学校后,教务系统在学生课表上生成课程班级。
3.考核方式。以合唱指挥理论与实践形式进行考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明确1位工作联系人(原则上为学院团委书记),根据要求做好学生推荐工作,指导学生结合专业培养方案、自身选课情况选修课程,在时间、场地等方面对课程开设给予支持。
2.请各学院在12月10日中午前将选课人员名单(样式见附件,电子版、纸质版)报学校,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名称+《合唱艺术》《舞台指挥艺术》通识课名单”,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金一丹、王云辰
联系电话:5910206
电子邮箱:ahsdtwart@163.com
办公地址: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3室
本科生院 校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音乐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