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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届“青春新秀”新生才艺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09-22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校大学生艺术团:

为展现新生青春风采,发掘文艺人才。现决定举办校第十三届“青春新秀”新生才艺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光辉百年路·青春心向党

二、参赛对象

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参赛要求

1.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反映“光辉百年路·青春心向党”的主题,展现大学新生的青春活力。

2.艺术表演形式不限,如歌唱类(独唱、重唱、表演唱、演唱组合,主唱与乐队等);戏曲类(戏曲唱腔片段、折子戏等);舞蹈类(独舞、双人舞、群舞等);器乐类(独奏、重奏、合奏等);语言类(朗诵、相声、小品、情景剧等)均可报名参赛。

3.作品集体参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0人。

4.语言类节目时长不超过10分钟,其他类别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5.演员服装、所需道具自备。

四、活动安排

1.院级初赛(10月12日前)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校大学生艺术团组织初赛,并于10月12日(周二)前将推荐参加校级复赛的《第十三届“青春新秀”新生才艺大赛节目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至ahsdtwart@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校大艺团加盖艺术教育中心公章)报送至校团委227办公室。

各学院学生会推荐复赛作品不超过2个,校大学生艺术团各队推荐复赛作品不超过2个。

比赛分甲组(非专业组)、乙组(专业组)进行。

联系人:张虹  0553-5910205

2.校级复赛拟于10月13日(周三下午)举行,决赛拟定于10月23日(周六)在花津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甲组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4个,乙组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共12个奖项,比赛中表现优异的选手优先入选校大学生艺术团培养锻炼,通过考核后成为正式团员。节目中主要演员为艺术表演类专业学生,报送的节目认定为乙组节目。

六、活动认证

对于获奖同学,按规定给予素质拓展学分认证,认证纳入C类别即身心健康与文化艺术。参加复赛未进入决赛的同学作为校级参与者计分。以下各项分值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具体分值如下:

级别

学分

参与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班级

0.1

院级

0.2

0.4

0.5

0.6

校级

0.6

0.8

0.9

1.0

七、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此次大赛是增进新生交流、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大学生艺术展演等文艺活动选拔后备人才的重要渠道。各学院学生会、校大学生艺术团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

2.精心编创。大赛鼓励艺术表演形式上的突破与创新,多种文艺形式组合,鼓励新生表演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校园特点的作品,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

3.加强指导。建议各学院学生会、校大学生艺术团邀请专业老师或高年级文艺骨干指导新生编排节目,把握作品立意,提高作品质量。



附件:第十三届“青春新秀”新生才艺大赛节目信息登记表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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