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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

时间:2021-09-28 浏览量: 作者:王申振

各有关单位,各学生社团:

2019年选聘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期已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配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形成齐抓共管的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党组、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选聘社团指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选聘计划

每个学生社团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指导12个学生社团,聘期1年。

三、选聘条件

1.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2.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具有奉献精神,关爱学生成长;

3.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指导教师须为中共党员;

4.鼓励高水平的思政课教师担任思想政治类社团的指导教师。

四、主要职责

1.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加强社团成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2.帮助社团明确目标定位、理清工作思路、规划发展路径,指导社团制定学年工作计划。

3.指导社团加强制度建设,监督社团经费使用,参与社团负责人的选聘、考核和培养工作,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

4.指导社团开展符合社团宗旨和性质的活动,做好活动项目规划,制定活动方案,并指导社团安全、有序、高效地开展活动,每学期参加社团集体活动不少于2次。

5.定期对学生社团的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掌握、指导整改社团建设、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向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及业务指导单位报告。

五、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双向原则”的原则建立指导教师库,并在教师库内选聘指导教师。

1.有意愿担任社团指导教师的教职工根据学生社团的类别(见附件4)填写《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经审核后纳入指导教师库。

2.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充分征求教师意愿的基础上,推荐指导教师人选,填写《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2),报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同意。

3.个人申请并纳入指导教师库的教师,可与学生社团进行双向选择。

《申请表》《推荐表》纸质版于1010(周日)前报校团委学生社团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ahsdtwxsstb@163.com。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对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人选审核后,将发文确认并颁发聘书。

联 系 人:刘 张薇薇

联系电话:5910207

特此通知。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9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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