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2021年“逐影师大,镜显青春”校园摄影作品大赛的通知

时间:2021-11-01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多角度展现学校师生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为摄影爱好者搭建展现才华、交流创意的平台,特举办2021年“逐影师大,镜显青春”校园摄影作品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比赛主题围绕校园风景、人物采风、精彩活动、实习实训、学校生活等场景进行创作,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健康,突出艺术性和创意性,能充分体现我校师生昂扬的精神风貌、优美的校园风光和良好的教学环境。

二、大赛组织

主办: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安徽师范大学摄影协会

三、参赛对象

安徽师范大学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

四、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风格不限,拍摄设备不限。内容健康向上,立意新颖,体现学校人文气息,具有思想性与人文性。不得报送有碍社会公良画面。作品类别要求如下:

1.教育教学类(表现教师教学、学生上课的场景)

2.校园风光类(表现学校的优美风景和校园文化的突出亮点)

3.校园活动类(表现学校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多彩课堂、社团活动等)

4.校园生活类(表现师生在校园中的生活)

作品应紧扣大赛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类别,投送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五、竞赛流程

1.作品以JPEG格式提交,单张作品大小不得低于2M

2.参赛作品命名方式:作品类别+作品名(组照则在作品名后增加阿拉伯数字,以示组照顺序)+作者名+所在院系。

3.请参赛者将参赛作品与《“逐影师大,镜显青春”校园摄影作品大赛报名表》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2912510051@qq.com,截止时间20211113日,逾期不收。

六、竞赛细则

1.参赛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参与作品数量不得超过3件。

2.参赛者保证其对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参赛作品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形,如因前述权利产生纠纷的,参赛者自行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一律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和文化政策相悖的作品。

3.所有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授予主办方在2021年 “逐影师大,镜显青春”校园摄影作品大赛活动期间展映环节的无偿展映权,同意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的图像等用于本次大赛的宣传活动及之后的相关展映活动,包括被新闻媒体报道、制作宣传图册、书籍专刊、电视、网络、移动媒体及其它新媒体专题宣传展映专栏等。

4.所有参赛作品著作权均为参赛者所有,参赛者需同意主办方或其指定单位对其参赛作品的无偿使用权。对于评选后的获奖作品,主办方或其指定单位独家享有出版、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汇编、改编等权利。

5.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组委会制定的所有参赛细则。

6.参赛者无须支付任何报名费用。

7.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表彰。

七、奖项设置

对于获奖同学,按规定给予“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纳入C类别身心健康与文化艺术认证,摄影专业学生参与的作品成员纳入B类别专业技能和职业导航认证。符合主题及内容要求的,经初步审核予以认证“参与”学分。以下各项分值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具体分值如下:

 

级别

参与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校级

0.3

0.6

0.8

1.0

 

八、校内竞赛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同学 19965382889

电子邮箱:2912510051@qq.com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摄影协会

2021111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花津南路 电话(传真):0553-5910200

电子邮箱:ahsdtw@16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2019 安徽师范大学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