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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向美而行·逐梦未来”合唱通识课程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6-05-07 浏览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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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师范大学新时代大学生美育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美育课程体系建设,深化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联动融合,以赛事为纽带检验《合唱艺术》《舞台指挥艺术》通识核心课程教学成果,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本科生院、校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音乐学院联合举办2026年合唱选修课教学成果展示暨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合唱专项校级展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向美而行·逐梦未来

二、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为《合唱艺术》《舞台指挥艺术》通识课教学成果展示专属赛事,参赛队伍以各学院现有两门课程班级为基础组建1支代表队参赛;对于部分学院因课程班级人数不足、已合成联合课程班级的情况,联合班级统一作为1支参赛队伍参赛。

三、参赛要求

(一)曲目要求

1.每支代表队演唱1 首曲目该曲目为《合唱艺术》舞台指挥艺术课程指定必修曲目。

2.演唱形式以合唱为主,鼓励创新表演形式,彰显学院特色与课程学习成果。

人数要求

每支代表队参赛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0人(不含钢琴伴奏)

服装要求

演出服装由各学院自行准备,要求合唱演出服统一、整洁、大方,贴合曲目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伴奏要求

伴奏形式不限,可采用钢琴、MP3音频伴奏等,报名时须明确注明伴奏形式。

四、报名安排

各学院以课程班级为基础完成代表队组建,填写参赛登记表(见附件 1),连同参赛曲目音频、指挥人员信息于513日(周三)中午12:00前报送至指定邮箱ahsdtwart@163.com

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学院名称+合唱展演报名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3室。

五、考核与学分认定

(一)课程考核衔接

本次大赛为《合唱艺术》《舞台指挥艺术》通识课核心实践考核环节,参赛学生的赛场表现将作为课程最终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考核标准另行通知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该活动为“第二课堂”Ⅲ类课程,获奖同学按规定给予“第二课堂”学分认证,认证纳入D模块即文化艺术。专业组参赛参演学生纳入B模块专业拓展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结合课程考核与艺术表现,设置奖项若干。

七、有关要求

高度重视,统筹推进。

各学院要将本次大赛作为落实美育课程实施方案、检验教学成果的重要举措,统筹做好课程学习与大赛筹备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参赛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耕教学,彰显成果。

各代表队要紧扣课程教学内容,将《合唱艺术》《舞台指挥艺术》所学理论、技巧充分融入节目编排与表演中,真正实现 “以赛促学、以赛促练”。

做好保障,确保安全。

各学院要做好场地、经费、人力等保障工作,配合指导老师开展排练指导,同时做好参赛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大赛圆满顺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一丹 0553-5910206

办公地址: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23

附件:“向美而行·逐梦未来”合唱通识课程教学成果展示登记表


本科生院、校团委(大学生艺术教育中心)、音乐学院

2026 年 5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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