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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16期“青苗班”入团积极分子 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6-10-29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团委:

为切实加强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规范团员发展工作,提高团员队伍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第16期“青苗班”入团积极分子培训。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经向团组织正式提出入团申请,经团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报学院团委审批确定作为教育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考察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集中培训

根据团员发展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形式多样地开展教学活动,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

1.时间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为2026年11月14日-15日,考核时间为11月15日下午14:00-15:30,地点另行通知。

2.培训安排

发展团员集中培训共设四个会场,分别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天门山书院负责,具体安排如下:

(1)花津校区:

会场一:数学与统计学院、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3级、2024级)、美术学院、历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会场二:计算机与信息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地理与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智能材料与未来能源学院、智能信息与先进制造学院、直属团总支。

(2)赭山校区:

会场三: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25级)、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3)天门山校区:

会场四:天门山书院。

(二)自主学习

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中国共产党简史》等书籍;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

(三)结业测试

统一安排理论测试,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交流,结业颁证。

三、培训任务

1.各学院团委要做好学员参训前纪律教育,帮助学员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积极参加教育培训,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2.按照学校团员发展要求,集中学习结束后,将组织结业考核。培训结束后,顺利结业的学员,其团校学员鉴定表会送至所在学院团委。

请各学院团委及时通知有关学员按要求参加培训。

联系人:郑合庆 王宇辰

联系电话:5910207

工作邮箱:ahsdtwzzb@163.com

办公地点: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3室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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