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学校年度工作安排,拟定于2026年12月召开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为了做好有关工作,现就召开学院团代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团代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学院团委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学院团委新一届委员会。
二、团代表的条件和产生
(一)团代表资格和条件
团代表应是组织关系在本校的共青团员,未满28周岁(1998年12月31日后出生)仍然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其中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本院担任团内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共党员,其中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团代会代表除具有代表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团学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和学习中实绩突出。2025-2026学年学业课程有不及格情况者不得推荐为团代会代表。
3.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反映广大青年学生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受到青年学生拥护和信任。
4.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二)代表构成
团代会代表在体现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
(三)代表产生的主要程序
1.从团支部开始推荐提名。根据多数团组织和团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团支部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学院团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审核把关,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团支部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院团委审查。
4.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选举后将选举结果报学院团委。
5.学院团委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三、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
学院团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为60—180人。具体名额由院级团组织根据所辖团员人数,按照有利于团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四、工作进度安排
学院团代会原则上须于11月中旬召开。具体工作安排和流程见附件1。
五、学院团委设置原则
学院团委一般由7至9人组成,不设常务委员会。团委书记1名,由专职团干部担任;团委副书记3名,其中教师兼职副书记1名、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召开团代会是我校团员和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加强团学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应有作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类会议、团属新媒体等宣传阵地,通过主题突出、导向明确、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团员青年对召开团代会重要性的认识,加深对学校发展战略和目标的认同,营造团结稳定、健康向上的良好氛围,引导全校团员青年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昂扬的精神风貌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参与大会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与,共谋发展。广大团员青年要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为学校发展和青年成长建言献策,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勤奋学习、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迎接校第十三次团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1:2026年学院团代会工作安排和具体流程
附件2:学院团代会召开请示样式
附件3:学院第X次团代会代表人选汇总表
附件4:学院团代会选举学院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
附件5:学院团委选举结果报告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