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广大同学: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团中央办公厅、全国学联秘书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联办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定于2026年11月下旬召开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暨第八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将大会筹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校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切实发挥服务广大同学、做好桥梁纽带的职责,努力建设“学生之家、师生之桥、青马之校”,团结引领全体同学自信自强、昂扬向上,胸怀远大理想、矢志拼搏奋斗,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和议程
1.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四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八大的重要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新时代青年先锋奖获奖者代表的回信精神;
3.听取并审议安徽师范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第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4.听取大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5.选举产生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和第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生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及其产生
学代会代表342名,研代会代表106名。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人数进行分配。
本次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在本单位各基层组织酝酿推荐,通过院级学代会(研代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应覆盖各年级、各专业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代表的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选举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大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团一般按选举单位组建,正式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合并组团,拟组建代表团22个左右。
四、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会组成及其产生
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5人,学生会委员会委员43人;第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5人,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43人。
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共产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且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党委学工部(研工部)、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差额20%,选举结果报校党委批准、省学联备案。
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从正式代表中推荐,应覆盖各学院,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学生会(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经学代会(研代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差额10%。
五、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领导下,学校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组长由曾黎明、王刚、章志远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乔静、徐彬、陈骁同志担任。领导组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汪婕、吴青山、徐雅萍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李妍、黄彦锴、汪勇担任,负责大会会务组织工作。领导组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等,负责大会有关筹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召开学代会、研代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学生组织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给予充分指导。
2.工作规范。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要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大力宣传我校学生组织和青年学生的工作成绩。
3.积极行动。广大学生要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正确行使代表权利,模范履行代表义务,积极为学校发展和青年成长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迎接我校学代会、研代会的胜利召开。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