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学生社团建设发展,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展示风采,调动学生社团、社团骨干的积极性与创造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第16届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经审批注册成立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学生社团;
任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团工作人员。
二、考评方式
(一)遵循原则综合考核。考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考评与社团自评互评相结合,材料考核与现场汇报相结合。
(二)依据细则全面考评。依据《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社团的组织建设、活动开展、会员服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考评。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注册成立须满一年,按要求完成年审注册;社团年度内无违纪现象;社团主要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与指导教师及业务指导单位联系紧密;财务管理及档案管理科学有序;活动开展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有实效;学生社团在新媒体建设上有特色,宣传工作扎实;积极配合学校社团管理工作。
(二)先进个人: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素养较高;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违纪现象;热爱学生社团工作,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为学生社团工作做出较为突出的成绩和贡献。每个社团仅限推荐1人,新成立社团不推荐。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社团可于考评结束后3日内再推荐1人。
四、时间安排
(一)社团材料准备阶段(11月22日前)
各学生社团根据2021-2022学年工作开展情况,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报送参评材料。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1.2021-2022学年社团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
2.2021-2022学年社团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排名表(纸质版,加盖拟推荐人所在学院公章);
3.2021-2022学年学生社团工作总结1份(电子版、纸质版,可包括组织建设、活动品牌、荣誉成效等方面),图文并茂(图片插入Word中),建议控制在2000字以内。
各学院团委社团部、业务指导单位团委(科室)负责收集、初审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在11月22日(周二)16: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3室,电子版发至校团委学生社团部邮箱ahsdtwxsstb@163.com。
联系人:刘 岩 王宇阳
联系电话:0553-5910207;13339035698
(二)社团自评互评阶段(11月下旬)
校团委指导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在汇总、整理各学生社团参评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各学生社团完成互评工作。在综合社团自评、互评得分与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评分的基础上,组织预审,拟确定20个学生社团入围汇报评选。
(三)学校汇报评选阶段(12月初)
入围汇报评选的社团,原则上由社团2021-2022学年负责人通过PPT展示,汇报社团2021-2022学年工作,时间控制在4分钟内。综合初评及汇报评选情况,最终评选出“十佳社团”10个、“优秀社团”10个。
五、表彰奖励
根据评选结果,为学生社团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颁发“十佳社团”“优秀社团”“社团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给予“十佳社团”“优秀社团”一定的额外经费支持。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并规范完成此次社团考评工作,积极邀请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指导工作的开展,并以此为契机,规范社团建设管理。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学生社团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进行自评,客观公正开展互评,确保考评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三)扩大宣传,认真组织。各学生社团要扩大对考评和评优工作的宣传,充分调动成员参与积极性,全面开展社团总结工作。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中心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