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省委、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四届安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组织推荐嘉许活动,现将《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安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组织推荐嘉许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并将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推荐嘉许活动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全省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个人、组织,特别是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防汛救灾等领域,以及关爱困境青少年、为老助残、大型赛会、应急救援、文明实践、海外志愿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一线的优秀个人、组织。
(一)优秀个人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年龄在14至40周岁之间(1983年7月31日至2009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包括在省内学习工作满1年的港澳台青年。在党政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二)优秀组织
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60%以上;
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基层志愿服务组织优先考虑。在党政重大发展项目、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抗击自然灾害等事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组织,可以适当放宽参评条件。
已获得往届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及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不参评。履职行为不应算作志愿服务。
二、推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
9月2日17:00前,符合参评条件的个人或组织将《第十四届安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附件2)或《第十四届安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附件3)纸质版(所在学院、单位审核并在空白处盖章)提交至校团委213办公室;《推荐登记表》电子版、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word格式)、照片(5张以内)、视频(至多1个,大小100M以内)提交至校团委邮箱ahsdzy@163.com。
(二)学校推报
9月3日17:00前,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评个人、组织的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确定学校推荐名单,参与省级遴选。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宣传推广,动员符合条件的优秀个人及组织积极参与申报;做好质量把关,从严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材料审核,并按流程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曹寅飞
电话:0553—5910207 15555382357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8月27日
附件:
1.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安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组织推荐嘉许活动的通知
2.第十四届安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推荐登记表
3.第十四届安徽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推荐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