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公告栏 正文

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团建工作的通知

编辑:王吉慧 时间:2023-09-04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力,规范团籍管理,强化新生团员意识,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新生思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我校2023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团建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生团组织建设

1.团员身份审查和团组织关系接收

团组织关系接收前要认真审查团员身份,重点审核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年度团籍注册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团籍档案纳入学生人事档案统一保管。学生来校所携带的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是学生团员身份的重要证明,原团员证在我校学习期间继续使用,线上团组织关系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转入我校。针对新生团员身份审查过程中出现的材料缺失情况,各学院团委原则上按照以下规范执行:

新生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应重点核查入团年龄和相关重要信息是否合格。

根据团中央最新印发的《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各学院要对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的学生进行全面排查(即:1994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未满13周岁发展入团的,2019年1月1日至今期间未满14周岁发展入团的,含往届类似情况学生),于10月11日(周三)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附件2)电子件和纸质盖章报送校团委组织部,逾期一般不再受理。

待学校审批并报上级团组织同意后,可按程序对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能正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的团员身份进行审核认定,重新认定入团的团员须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另行通知。

新生团员的团员证应重点核查团员编号和“组织关系接转”页的转出记录以及盖章情况(若“组织关系接转”页未填写,需由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各学院团委要根据遗失团员证情况,在10月11日(周三)前填写《安徽师范大学团员证补办申领登记表》(附件3),将《登记表》电子件、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团委保留)和每人1张1寸照片集中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补发团员证,为照片加盖钢印。按照发展团员“一人一码”原则,团员编号请在原单位查询。

团员身份审查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新生团建工作的开端和基础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把关严格执行标准,按照谁审核、谁负责接收、谁负责”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不得敷衍了事,严禁弄虚作假。工作中如有不明事宜,要及时与校团委组织部进行沟通

2.新生团支部标准化建设。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团支部建设工作标准(试行)》(附件4),指导建立新生团支部,并推进标准化建设。学校将适时对2023级新生团支部标准化建设开展验收。

3.“智慧团建系统建设。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线上建立新生团支部,并指导学生线上转入团组织关系。团籍审查通过的团员如出现个人信息在“智慧团建”系统未录入的情况,可进行录入。所有工作在10月11日前完成,学校将对各学院录入工作进行检查。

4.团内信息统计。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信息情况为依据,填写《2023级新生团组织情况统计表》(附件5)《共青团信息统计表》(附件6),准确把握本单位团组织有关信息数据,并在10月11日(周三)前将电子件、盖章扫描件报校团委。

5.推动全体新生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根据《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意见》(中青发〔2014〕29号),全体新生团员按要求完成注册,具体流程见附件7。各学院团委要把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情况纳入基础团务工作内容,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时,要将是否在注册志愿者中发挥骨干作用作为考察内容。

二、加强新生“四个一”团员意识教育

1.一次支部大会。召开支部大会,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

2.一次团情学习。认真组织新生团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团情、温校史活动,具体学习“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细则、团费收缴使用管理规定等。

3.一次团歌教唱。各学院团委要积极开展教唱国歌、团歌、校歌等活动,落实场地、设备和教唱活动组织。

4.一次团日活动。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集中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后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教育实践”模块中“专题学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栏。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新生团建是扩大团的组织覆盖、提升团的组织力和强化团员意识的重要载体。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指导专人落实有关工作,尤其是团员身份审查和“智慧团建”线上转入相关工作,确保10月中旬完成各项任务。

(二)注重实效。举行规范的支部大会,组织学生开展“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过团日”等活动,严格组织生活和活动仪式,强化团员意识,增强团员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广泛宣传。各学院团委要在学院网站、微信微博平台上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广泛的宣传报道,集中刊载介绍新生团建整体工作的新闻报道、学生参与活动的心得体会短文、文化创意产品等,需图文并茂,并在10月16日(周一)前网址链接将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邮件主题注明“XX学院团委新生团建”字样。

 

联系人:徐弋锐 尹梦成

电话:5910207

邮箱:ahsdtwzzb@163.com

地址: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3室

 

附件:

1.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样式)

2.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

3.安徽师范大学团员证补办申领登记表

4.安徽师范大学团支部建设工作标准(试行)

5.2023级新生团组织情况统计表

6.共青团信息统计表

7.“志愿汇”APP操作流程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