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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筹备召开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和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编辑:黄彦锴 时间:2023-10-22点击数:

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广大同学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安徽师范大学学生会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定于2023年11月下旬召开安徽师范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和安徽师范大学第五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现将大会筹备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勇担民族复兴使命,切实发挥好学生会组织服务广大同学、做好桥梁纽带的职责,努力建设“学生之家、师生之桥、青马之校”,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书写青春华章。

二、主要任务

1.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听取并审议安徽师范大学第十五届学生委员会、第四届研究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3.听取大会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

5.选举产生安徽师范大学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和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研究生委员会。

三、代表名额及其产生

学代会代表302名,研代会代表79名。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人数进行分配。

本次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在本单位各基层团支部酝酿推荐,通过院级学代会(研代会)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应覆盖各年级、各专业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代表的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选举单位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校学代会(研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团一般按选举单位组建,正式代表人数较少的单位可合并组团,拟组建代表团18个左右。

四、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会组成及其产生

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5人,委员会委员35人;第五届研究生会主席团5人,委员会委员35人。主席团成员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且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学工部、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从正式代表中推荐,应覆盖各学院,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主席团成员由学代会(研代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差额20%,选举结果报校党委批准、省学联备案;委员会委员经学代会(研代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差额10%。

五、组织领导

在校党委领导下,学校成立大会筹备工作领导组,组长由任永、高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廖仲明、桑青松同志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虹、步献新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黄彦锴、童华卿同志担任,办公室由组织协调组、文宣组、会务组、代表与提案工作组组成,具体负责会议筹备工作。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召开学代会、研代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学生组织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各级团组织要给予充分指导。

2.工作规范。大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要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结果公开,大力宣传我校学生组织和青年学生的工作成绩。

3.积极行动。广大学生要以高昂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正确行使代表权利,模范履行代表义务,积极为学校发展和青年成长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迎接我校学代会、研代会的胜利召开。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委员会

202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