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2006年共有46个项目获准立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课题组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的立项目标和时间安排,认真开展研究和活动,并及时做好资料、成果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二、资助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并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各类费用由校团委主要领导负责审批。
三、项目结束后,课题组将成果连同经费决算报告报校团委,由“专家评审委员会”验收,验收合格,方可结题。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校园文化创新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附件=>06~07学年校园文化创新活动基金项目立项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