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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青春华章”配乐诗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作者:陈骁 编辑:陈莉 预审:黄彦锴 时间:2013-03-13点击数:

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委员会文件

〔2013〕2号


关于举办第九届“青春华章”配乐诗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高水平校园文化建设,帮助广大同学提升艺术修养、提高鉴赏水平、培养高雅情趣,展现我校团员青年的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实际行动弘扬真善美、引领社会风尚,根据本学年学校素质拓展活动规划,决定举办校第九届“青春华章”配乐诗文朗诵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传递青春正能量谱写时代新华章

二、参赛对象

2010级、2011级和201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三、作品要求

1.朗诵时间:5—7分钟。

2.作品内容: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题,表达爱国情怀、诠释生命真谛、展现青春风采、讴歌青春使命,要求健康向上、充满活力、催人奋进。

3.作品体裁:鼓励原创,非原创作品的体裁以经典诗歌为主,也可选择经典散文、名著片段等。

4.背景音乐等:使用音乐、伴舞及相关道具,要与诗文内容紧密契合,衬托诗歌意境。

5.报送材料:参赛作品文本统一用4号宋体,A4纸打印(纸质、电子各一份),原创作品请提交加盖挂靠单位公章的原创作品承诺书(纸质),配乐文件要求为mp3格式,配乐时长与朗诵时间相吻合。

6.参赛形式: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赛皆可,团体人数不得超过6人(不含伴舞、合声等人员),每位参赛选手原则上只参加1个节目。

四、时间步骤

1.社团推荐:各社团原则上推荐1件作品参加校级初赛,并于3月25日(周一)中午11:00前上报名表、作品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配乐电子文件。电子版请发至邮箱asdxslhyb@126.com。

联系人:

花津校区:万媛媛(18255387393)

赭山校区:伍清雪(18226794196)

2.学校初赛:学校于3月27日(周三)下午分校区在团委多功能厅举行初赛,共择优选取15件左右作品进入决赛。

3.学校决赛:学校将于4月10日(周三)晚在花津校区团委多功能厅举办决赛。

五、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活动认证

对参赛同学,按规定给予素质拓展学分,认证纳入C模块即身心健康和文体艺术。以下各项分值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伴舞者认证分值减半(保留1位小数)。具体分值如下:

级别

学分

参与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校级

0.7

0.8

0.9

1.0

七、几点说明

1.此项活动是我校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高水平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活动,各学生社团要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同学积极参与。

2.各学生社团要为同学们参赛创造条件,积极邀请专家老师为参赛同学开展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朗诵技巧,提高朗诵水平。

附件:第九届“青春华章”配乐诗文朗诵大赛报名表.doc

二○一三年三月十日